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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客户书】“新个税法”下的嘉扬策略

时间:2018-09-03 阅读:874 来源:嘉扬e-HR 作者: 嘉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政策概览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嘉扬应对策略

1、走在政策前沿,保障用户体验:

早在税改政策确定之前,嘉扬客户服务部就召开多次全体会议,提前学习税改方案,截止8月31日新税改方案正式发布之前,嘉扬已对现服务客户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统计,以统一有序安排修改系统设置,集中管控调整进度与风险。

2、及时召开“新个税法”学习会议

在“新个税法”正式发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嘉扬研发部、实施部、客服服务部主要领导立即召开“新个税法,嘉扬专家学习研讨会”,共同学习分析“新个税法”各项明细条款,商讨分析“新个税法”颁布之后急需解决的技术和服务问题,并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主要责任人,保障嘉扬客户应用在新旧个税法之间的平稳过度。

3、借鉴国外计税经验,保障嘉扬系统计税变更迅速落地

会上,嘉扬海外项目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杨伟江分享了国外企业对于此种纳税计算方式的处理方法和应对策略,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及讲解,以保障本次新个税法高效、稳妥地落地。

召开客户服务部全体成员学习&工作部署大会

对新个税法最先影响到的部门——客户服务部,再一次紧急召开全体成员关于“新个税法”的学习&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客户服务部经理周佳佳对客户服务部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接下来需要紧急处理的客户问题:计税函数变更;修改系统计税级距;系统变更测试;客户验收确认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划和部署,以确保服务的每家客户都能在计算10月份薪资前调整测试完成。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社保及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关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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