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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扬通过上海市《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资格审核

时间:2007-01-16 阅读:1382 来源:嘉扬e-HR 作者: 嘉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2007年1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向上海嘉扬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颁发了《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资格证书。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认定,是《上海技术认定办》以及《浦东新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也是上海创新大会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而设立的优先政策。

上海嘉扬作为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领域企业,于2006年8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提出认定申请。经过科学技术局组织资深专家团队近5个月对申请材料严格考评,最终确认嘉扬通过该资格审核。

《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申报成功,不仅说明了新区科技局对嘉扬研发能力的肯定和支持,也体现了嘉扬在高新技术企业领域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进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一如既往的为广大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更加专业的服务。

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申报资质:设立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规范,经济上对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具有实际承受能力。有中长期的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对已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总人数的60% 以上,或者是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总人数的40%以上;独立法人的技术开发机构专职技术开发人员不得低于25名;申请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认定的企业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独立法人的技术开发机构的固定资产总值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每年投入技术开发机构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收付实现制计算)应占企业年销售收人的2.5%以上,销 售收入亿元以下的企业和独立技术开发机构),近两年投入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开发经费总和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拥有一支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拥有专利或高新技术成果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财产,或已经取得(包括完成和正在执行)的国家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独立技术开发机构必须拥有已经完成实现转化的成果项目。

嘉扬,始于1995,始终专注于ehr系统的研发,致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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