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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完离职就走人薪酬管理系统应该付工资吗?

时间:2020-08-04 阅读:3460 来源:嘉扬e-HR 作者: 嘉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近期企业HR碰到那样一个难题,一名职工向她提完辞职就不来上班了,信息内容总不回,电话不接,总算联络到了,告之另一方回企业进行交接工作,另一方也不理睬。HR很苦恼,针对宣布职工这类不配合工作交接的状况,薪水到底是给不给呢?给了担忧其他职工仿效,不给得话担忧会出现劳动争议仲裁。

 

 

 


薪水还是需要发的


《劳动法》要求摆放在那里,要是彼此存有客观事实劳动力关联,那么用人公司薪酬管理系统就需要为员工付款薪水。并且,薪水理应以贷币方式按月付款给员工自己,不可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的薪水。按这状况,员工要是去诉讼,那肯定是一告一个准。假如你回绝发放工资,那么被诉讼后依然要发放该笔钱,再加仲裁费,及其你梳理各种各样材料直接证据,再屁颠屁颠跑仲裁庭的经济成本。无论是对你本人还是针对公司全是划不来的,还不如一次性把薪水给他们开过。

 


要发,但要有效的发


即然早已难以避免可发这薪水了,那么也不能说发要多少钱就发要多少钱。职工提了辞职,但也没等公司愿意就立即离开,它是旷职个人行为,是能够收集打卡记录等信息内容,按照规定对职工开展一定水平处罚的。但是,HR还必须慎重关心雇主品牌的难题。当一名职工带著消极情绪离去企业,那么他不但不容易再向亲朋好友强烈推荐这个企业,另外经常还会继续丑化公司。因而,大家觉得不上迫不得已,不必和自身的前职工立在对立上。

 


针对这类状况,最好是的方法还是与职工达到调解。晓之以情,让职工了解企业很重义气,他的作法惨无人道。例如能够那样说:“企业针对你辞职并沒有阻止的含意,可是你却连工作中都不工作交接就离开了。这使我们很不好办啊!你不来工作,就等同于旷职,因此大家才「延期」你的工资发放。


动之以理,让职工了解,诉讼对大家都没益处。例如:“诉讼会非常耽搁你的时间。更何况,就算是你打赢了诉讼,大家如果不听从诉讼,那还得请律师打官司,一来二去就得一年多,划不来嘛!”


提到这里,你能发觉所有人全是受商业利益的。要是是双方都能够接纳的结果,那么难题就一定能处理。假如这时职工接纳了你的提议,那么基础就能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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